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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24-05-14 21:32:48

  4、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服务与咨询;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运营及维护服务、云计算技术开发与服务;网络技术开发与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及通信系统设备开发、组装及销售;建筑智能化工程及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民用无人机服务;智能化系统集成服务;安防工程的设计与安装服务;网络安全产品研究开发与服务及代购代销;计算机软硬件产品及辅助设备批发、代购代销;机房建设;安防与环境监视测定;电子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经营范围:商品混凝土、水泥制品生产和销售;工程车辆租赁;普通货物装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中心广场88幢2505室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智能化系统模块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通信设施销售;电子科技类产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办公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办公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中心广场88幢2401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办公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电子产品营销售卖;安防设备销售;企业管理咨询;软件外包服务;数据处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经营范围:高档织物面料的织造;从事与本公司产品的同类商品及化学品(PTA、乙二醇)批发及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经营范围:高档织物面料的织造,生产倍捻丝,销售自产产品。从事PTA、乙二醇、纺织原料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以上商品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经营范围:纺织品、倍捻丝生产、销售;从事化工原料(化学危险品除外)、化纤原料批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纺织品、化纤丝织造加工销售;PTA、乙二醇化纤原料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来料加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4、经营范围:高档织物面料的织造,生产倍捻丝,销售自产产品,精对苯二甲酸、乙二醇、纺织原料的批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经营范围:纺织品生产、加工、销售;化学纺织纤维新材料、服装及辅料、箱包、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经营范围: 纺织品、化纤丝织造加工销售,PTA、乙二醇化纤原料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纺织丝绸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表仪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中心广场88幢2601

  4、经营范围:实业投资;物业管理;自有房屋出租;停车场管理服务;工程建设项目咨询服务及建设项目管理;会务服务;票务服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新型纺织原料的研究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与公司交易均能正常结算,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各项物资采购、产品营销售卖等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双方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

  向关联方南通德基混凝土有限公司采购混凝土,保证公司新建项目的土建施工所需的混凝土的质量和数量。采用市场化原则定价,价格公允。

  向关联方采购物资、接受服务,主要用于公司及下属公司软件和硬件的设备智能化改造、投入及技术支持等。通过集中采购方式,降低采购成本。采用市场化原则定价,价格公允。

  向公司采购涤纶丝的关联企业,均为织造企业,所采购的涤纶丝均用于自身的生产经营。且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涤纶丝,占公司对外销售涤纶丝总收入的比例较小且较为稳定。涤纶丝为大宗商品,存在公开透明的市场行情报价。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采用市场化原则定价,价格公允。

  向关联方租赁房屋满足公司日常办公所需,租金采用市场化原则定价,价格公允。

  上述关联交易预计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要,遵循了市场公平、公允原则,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未损害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采购总额、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担任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详细情况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88人,注册会计师人数557人。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7人。

  中汇最近一年(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78,81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63,25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4,008万元。上年度共承办111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共计9,98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已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有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近三年(2019-2021年)中汇累计受到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8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韩坚,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11月开始在中汇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方赛,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11月开始在中汇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会英,2004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7年1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20家。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中汇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会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拟确定总费用为439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37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万元。审计费用与2021年度审计费用一致。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汇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很好的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具备为上市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中汇严格遵照执业准则,所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中汇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企业来提供客观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中汇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能够很好的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中汇担任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审议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汤方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与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至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汤方明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工程师,企管部主任;现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汤方明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制股权的人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